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12年)》中,甲醇被列入“部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产品”,并自2012年1月1日起监管条件改为A/B(法检 /商检)。甲醇是大宗化工商品,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甲醇总贸易量约1818万吨。其中,进出口贸易达到578万吨,涉及进口甲醇企业285家。目前中国已是世界最大的甲醇进口贸易国。在此之前进口甲醇只需要进行商检,成本较低。而被列入法检范围后要征收法检费用,进口成本有明显增加。此外,由于新增了法检环节,进口船只到港卸货时间周期较之前也有所延长。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甲醇贸易中心,而甲醇列入法检对甲醇进出口贸易产生很多不利影响,如贸易受到打压、物流操作带来很大困难、政策风险大等。希望国家战略对替代能源系统统筹,兼顾各行业利益;并希望有关部门尽量减少进出口环节给企业带来的压力,促进甲醇进口贸易健康发展。(来源:中化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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