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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产品能耗标准将发布 限制高耗能盲目扩张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2/4/6 10:32:05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发布人:
  • 小杨

  生意社4月5日讯  3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发布了《2012年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要点》。要求尽快对'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进行分解下达,限制高耗能行业盲目扩张,坚决遏制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等高耗能行业能耗过快增长势头。 

  《要点》要求,切实加强对年耗能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开展企业能源管理绩效评价,强化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对未完成年度节能任务的企业,强制进行能源审计,限期整改。 

  根据《要点》,有关部门将修订一批重点用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发布硫酸、纯碱、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等4项化工产品能耗限额标准以及尿素、碳铵、甲醇、PVC、二甲醚、氯甲烷5项化工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编制,修订合成氨、烧碱等能耗限额标准制定。研究制定重点产品、工序能效领跑试点实施方案,在钢铁、有色、建材、石油和化工等重点行业开展工业能效领跑试点。建立重点用能产品能效标杆制度,发布钢铁、石化、有色、建材等行业重点用能产品能效标杆企业及标杆指标,组织企业深入开展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 

  工信部将推动国家已发布的聚氯乙烯、铅锌冶炼、铜冶炼、铬盐等27个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实施。继续推进水泥、ADC发泡剂、稀土、荧光灯、电镀、制药、电石7个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行方案的制定和发布工作。加强石化、化工等10个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支持建设一批重点节水技术示范工程。 

  来源:中国化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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