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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解除台湾食品进口限制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2/1/12 9:15:17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发布人:
  • 小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官方网站9日刊登公告指出,鉴于台湾有关方面已对受塑化剂污染食品全部下架、回收并销毁,台湾输大陆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污染风险已得到有效控制,两岸将继续按照《海峡两岸食品安全协议》,加强食品安全信息交流与合作,并同意解除台湾食品进口限制措施。 

公告指出,自公告发布之日(2012年1月5日)起,恢复公告附件所列企业2011年8月1日以后生产的运动饮料、果汁、茶饮料、果酱果浆、胶锭粉类产品和食品添加剂进口。其他企业相关产品进口不受生产日期限制。不再要求进口自台湾的上述产品凭台方出具的不含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检测报告报检。 

同时,公告要求各地检验检疫机构按规定对本口岸进口的台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实施检验和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监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得进口。 

2011年台湾塑化剂污染食品事件发生后,国家质检总局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部署,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严把进出口食品安全关。根据台湾地区公布的情况,国家质检总局6月公布了受塑化剂污染的问题企业及其相关产品名单,受塑化剂污染而被大陆暂停进口的产品超过1000种。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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