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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电安检报告月底公布 恢复审批尚无时间表

来源:http://www.mofcom.gov.cn | 时间:2011/5/12 11:25:29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发布人:
  • 小杨

由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国家能源局、中国地震局以及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等单位联合组织的国家民用核设施检查团,也对我国核安全进行了检查。

  据记者的了解,针对核电安全的检查已经结束,目前正在形成报告,预计5月底将由国家核安全局对外公布。

  3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决定:立即对我国核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通过全面细致的安全评估,切实排查安全隐患,采取相关措施,确保绝对安全。

  另外,切实加强正在运行核设施的安全管理,全面审查在建核电站,要用最先进的标准对所有在建核电站进行安全评估,存在隐患的要坚决整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要立即停止建设。

  有参与此次检查的核电专家告诉记者,为了响应会议的决定,这次检查主要分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需要一个月时间。

  据了解,4月中旬至5月上旬,检查团对我国大陆境内运行的三大核电站基地深圳大亚湾、浙江秦山、江苏田湾开展了近20天的核电安全大检查。

  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国家核应急协调委员会专家组成员冯毅向记者称,5月底前结束运行阶段的检查后,马上将启动检查在建项目阶段。

  冯毅说,最后一个阶段是对核电供应商,特别是设备制造商及核电建设单位的检查,这一检查现在正在进行,目前还没有任何结论。

  冯毅认为,在《核安全规划》和《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发布前,暂停项目审批,是合理、理性的选择,因为只有深刻分析了此次事故的原因,找到可以规避事故的建议对策,再反馈到新建项目上,才能避免同样情况再次发生。

  此前媒体援引国家能源局官员的说法称,我国新核电项目审批将于今年8月份启动“应该没有问题”。

  但冯毅认为,目前恢复审批暂时没有明晰的时间表。他说,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核电安全大检查之后,如果发现有需要高度关注的问题,需要进行整改,整改措施到位之后才能恢复新项目审批。

  冯毅指出,前日本核电事故还在发展之中,等事故趋稳后,能明确“定案”了,再用这些教训和经验,对我国的核电规划和运行建设及供应链进行适当的对照和分析,采取一些查漏补缺的措施,这才是科学的管理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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