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于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以解决中国稀土生产过程中日益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提高稀土产业准入门槛,保护稀土战略资源。
据介绍,《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十二五”期间环保部发布的第一个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该标准适用于中国境内从事稀土矿山开采至稀土金属、合金生产的各种规模特征生产工艺和装置的水、废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稀土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和竣工验收。
统计数据显示,目前,中国稀土储量占全球36%,产量则占世界97%。由于过度开发,中国稀土资源储量下降迅速,稀土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以氨氮为例,稀土行业每年产生的废水量达2000多万吨,其中氨氮含量300~5000mg/L,超出国家排放标准十几倍至上百倍。由于没有针对稀土工业特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长期以来,稀土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管理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和竣工验收等,只能执行综合类污染物排放标准,稀土行业生产过程中排放的特征污染物始终未能得到有效控制。
据介绍,即将实施的《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根据稀土工业企业生产工艺、生产装备的特点和原辅材料的成份,以稀土工业企业生产中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作为控制项目,对稀土行业废水、废气和放射性物质的排放控制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为防止企业稀释排放,标准中还规定了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和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
上述负责人表示,《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后,稀土工业新建企业必须严格按标准执行。现有企业在两年的过渡期后,也将执行同样的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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