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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六大措施鼓励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

来源:http://cccme.mofcom.gov.cn/ | 时间:2011/1/13 16:33:58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发布人:
  • 小杨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会议确定六项政策措施,其中明确提出要“全面落实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


会议指出,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础。近些年来,中国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快速发展,产业规模迅速扩大,技术水平显著提升,有力推动了国家信息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但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中国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基础仍然薄弱,企业科技创新和自我发展能力不强,应用开发水平有待提高。


为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会议确定六项政策措施:


一是强化投融资支持。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项目。鼓励、支持企业跨地区重组并购,加强产业资源整合。引导设立股权或创业投资基金,积极推动企业利用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进行质押贷款,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二是加大对研究开发的支持力度。发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引导作用,大力支持软件和集成电路重大关键技术的研发,加快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产业化和推广应用。鼓励企业建立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三是实施税收优惠。继续实行对软件产品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分别给予营业税和所得税优惠。


四是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完善对研发人员的激励机制。加强高校软件工程和微电子专业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高校与集成电路企业联合建立微电子学院,支持建立校企结合的人才综合培训和实践基地。加快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


五是严格落实软件和集成电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依法打击各类侵权行为。进一步推进软件正版化,全面落实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政策措施,大力引导企业和社会公众使用正版软件。支持企业依法到国外申请知识产权。


六是加强市场引导,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反垄断工作,创造良好产业发展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完善进出口支持政策。


此外,会议还决定将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等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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