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福州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出让人)决定公开出让福州市城区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详细规划指标
宗地2010-39号原省茶叶进出口公司地块,位于台江区连江路西侧,北江滨大道北侧,土地面积为12669平方米(合19亩);规划为商服(商业、商务办公)用地;容积率不大于5.0;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25%;建筑总高度应符合机场限高要求(95-100米),以高层建筑为主;该地起始价为17100万,起始楼面价为2699.5元/平方米。
二、申请人范围
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类金融机构(以银监会出具的证明为准),总行总资产达2万亿元以上(以2010年度中期报告数据为准),在福州地区已设立一级分行。
三、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
申请人应在2010年12月9日至2010年12月16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竞买申请表、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及相关证明文件(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10年12月16日下午5:0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等,提出竞买申请(报名地点: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89号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八楼,福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经出让人审核后,获得竞买资格。
四、出让具体方式
出让人将根据竞买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0年12月16日下午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并告知所有申请人。若符合资格的申请人超过3人(含3人),则该宗地采用拍卖方式出让;若符合资格的申请人不足3人,则该宗地采用挂牌方式出让。
拍卖定于2010年12月17日上午9时30分在福州市国土资源局二层拍卖厅举行;挂牌交易期限为2010年12月17日至2010年12月27日(含休息日),2010年12月24日前继续接受竞买申请,竞买登记时间为上述交易期限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其中2010年12月27日截止时间为上午9:30),竞价栏地点设在福州市国土资源局一层交易大厅。
五、给付成交地价款方式
竞得人分三期(比例为50%、20%、30%,竞买保证金充抵土地价款)分别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120日、180日内支付。
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的银行账户为:
户名全称:福州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账 号:117050100100011778
六、其它事项
1、出让土地成交价款,包括征地补偿费、地上物(含人员)的拆迁安置费用,以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地段差价、契税、“三金”(土地收益金、工业用地成本调节金、农业土地开发金)及土地出让业务费等政府的土地收益。
2、受让人可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有关规定向省、市、区有关部门申请立项(或增资、增项)及公司的营业执照,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及房地产开发等有关手续。
3、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本次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联系电话:0591—83372093、83371665
网 址:http:/www.fzgtzyj.gov.cn
http:/www.landchina.com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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