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海关和边境总署于10月26日发布对华碳酸氢钠反倾销复审调查结案公告,决定延长实施现行反倾销措施,期限为5年。2005年11月,澳海关终裁认定中国输澳碳酸氢钠产品存在倾销,并对涉案企业征收3%-42.6%的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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