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国农产品和食品生产概况
法国是一个具有历史悠久的农产品和食品生产及消费大国,多年之前,法国农产品和食品产业曾经一直位居世界第一、二位,后来落到第三位,现居第四位。
目前法国国内农业种植总面积高达3200万公顷,大约占整个国土总面积的59%,农业生产占整个欧洲联盟地区份额的20%,从而使得法国成为欧洲最大的农产品生产国。
法国在谷物、油料、制糖用甜菜、肉类、家禽类和蛋类产品的生产中位居第一位。法国蔬菜和水果平均每年的总产量达到900万吨,其中蔬菜600万吨,水果300万吨。全国的蔬菜种植面积达到30万公顷,水果为16万公顷。
法国同时也是欧洲地区最大的农产品出口国,其2009年的出口总额达到115亿欧元,与上一年相比下降了17.1%。农产品的出口量则达到250万吨,其中蔬菜86万吨,水果137万吨。法国企业蔬菜和水果每年的加工量达到280万吨,其中蔬菜150万吨,水果140万吨。法国农产品主要出口市场为欧洲联盟地区国家,包括德国、意大利、英国等国,向该地区的出口大约占其出口总额的74%。从零售环节看,法国国内74.3%的蔬菜和水果由大型零售商销售,18%通过露天集市,其余6%由小型零售商销售。
法国的食品加工业也极为发达,境内拥有多达1万多家农产品和食品生产企业,全行业年产值超越1200亿欧元,大约占该国国民总产值的10%左右,其中达能集团(DANONE)是法国国内最具有标志性的综合性食品跨国企业集团。法国同时也是欧洲地区最大的食品出口国,该国2009年食品的出口总额达到329亿欧元,与上一年相比下降了8.9%。其中出口量最高的大宗产品分别为葡萄酒和烈性酒、罐头和食品杂货、谷物制品以及奶制品等。
法国政府早在1905年即颁布了第一部针对食品卫生安全的法律,经过多年时间的实践摸索、以及充实发展,目前法国已经逐步建立起一个总体上相当完善、适合国情发展、并且与欧洲联盟和国际标准全面接轨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二、法国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机构
与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情况相比,法国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主要特色为采用中央至地方两个主要层面、多个部门之间展开分工协作管理的运作模式。在中央层面,由法国政府农业部、经济财政和工业部、以及卫生部等三大政府机构、以及下属部门分别从生产、加工、贮运、销售等环节、以及食品公共卫生安全环节进行协同配合,对食品质量安全展开全方位的监控。而在地方层面,则由法国国内22个大区、以及其下属管辖的100个省市的地区农业和林业分局(DRAAF),省级兽医服务分局(DDSV),地区消费、竞争和稽查分局(DRCCRF)、以及地区卫生分局(ARS)负责日常监管事务的具体运作。
为了避免监管工作出现空档、以及预防执法任务重叠现象的发生,法国政府特意建立起每一部门各司其职、相互协作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因此政府各部以及其下属机构对于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监管的具体分工安排也不尽相同。其中植物性食品从生产一直至消费环节、以及动物性产品从流通至消费环节的监管工作由法国政府经济财政和工业部具体负责管理,动物性产品的生产环节的监管工作由农业部具体负责管理,而动物性产品的卫生监管工作则由卫生部具体负责管理。
1、法国政府农业部
法国政府农业部主要负责在欧盟法律的总体框架下,制定行业通用的各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其下属的法国食品卫生安全署(AFSSA)则主要负责对农业和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状况进行监管,该署本部有190为工作人员。
法国食品卫生安全署在全国22个大区均设有地区农业和林业分局(DRAAF),并在100个省分别设立了省级兽医服务分局(DDSV),这22个地区分局和100个省分局总共雇佣4400名工作人员。法国食品卫生安全署还在国内几乎每个省市均设有公共实验室,可以随时检测各种食品质量。由于公共实验室是由政府出资设立的公立机构,不与任何企业发生直接联系,可以从根本上确保其检测结果的公正性;而且公共实验室还享受国家和省市相关优惠政策,在人才和设备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从而也可以确保其检测结果的权威性和科学性。法国食品卫生安全署在食品安全方面拥有很大的权限,从原材料(动植物产品)的生产一直至向最终用户的分销等整个食品供应链都在其监督和评估范围之内。
为确保评估结果的科学性,法国食品卫生安全署的专家委员涉及营养学、微生物学、生物技术、物理和化学、污染和残留物、动物饲料、添加剂、技术工艺辅助物质和香料、动物健康、水供应等诸多学科领域。根据法国政府相关规定,各地的畜禽屠宰场和大型农贸批发市场都有政府派驻的专职兽医官,能够第一时间在现场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对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加以严格的限制。其中对要屠宰的大型动物,如牛、猪、羊等实行100%现场检疫的制度;而对小型动物,如鸡、鸭、禽类、鱼等则实行抽样检疫的制度。此外,对分布在各地的养殖农场实行划分片区的兽医官监察制度。政府还会根据企业规模的大小确定所派驻的兽医官数量,赋予他们足够的职责权限,并为其提供优越的福利待遇,同时还采取严厉的责任追究制度预防兽医官不作为现象的发生。
2、法国政府经济财政和工业部
法国政府经济财政和工业部对于食品质量的监管工作,主要以对于市场交易环节、以及卫生安全保证的诚信性进行监控检查为主,而其下属的消费、竞争和稽查总局(DGCCRF)的行动范围以所有消费品和服务的安全、正当竞争和质量监控为中心,因此对于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只是其职能范围内的一部分工作,主要涉及负责检查包括食品标签、添加剂在内的各项指标。
消费、竞争和稽查总局共雇佣4000多工作人员,其中总局本部有300至350人,除人事、财务等综合部门外,还设有法律、以及农业专业性职能管理等五个部门直接对产品和服务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消费、竞争和稽查总局本部的职能首先是负责将欧盟相关的法律法规运用于本国;其次是对欧盟尚未制定的法律法规内容,则根据本国实际情况制定适应的法律和法规。
消费与竞争稽查总局在法国全境22个大区和100个省中分别设有地区消费、竞争和稽查分局(DRCCRF),并根据实际需要在全国各地设有9个直属的综合性和专业性的检验和检测机构。各省分局及检验和检测机构总共雇佣3700名工作人员,其人员编制则归总局本部管理,日常经费则列入国库预算统一支出。省分局没有制定和发布法律的法规的权力,其主要职能就是对国家颁布实施的法律的法规等在辖区内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管理,拥有监督检查和执法处罚权。省分局对大型食品批发交易市场也有权派驻监察官员。他们的监管措施主要是采取抽样检测的方式、现场查验产品的标签和票据等,依据法律和法规对于违规产品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对于极端严重的违规情况则可采取没收产品、查封机构、罚款,直至利用法律手段追究刑事责任。
3、法国政府卫生部
法国政府卫生部一般负责由食品安全引发公共安全事件之后的调查和防控管理,并对违反公共卫生安全法律和法规、以及对于不符合卫生许可的行为进行监察和处罚等。该部下属的健康总局(DGS)参与管理所有与公共健康、以及与食品卫生安全有关的产品,重点是对与人的饮用水相关的产品卫生安全进行监督,并在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负责相应的调查。健康总局在法国国内在22个大区分别设有地区卫生分局(Agence Régionale de Santé,缩写为ARS),在100个省分别设有省级卫生分局,并分别设有国家级和地区级的检验实验室。
当然,法国政府以上三大部门的食品安全管理职能在某些特定条件下会有一定程度交叉和重叠,因此,在出现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件时,三大部门必须协同配合,按照完全透明性、全程可追溯性的原则完成各自的监控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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