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阿根廷工业及旅游部公布2010年第202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和巴西的可锻性铸铁管(南共市税号:7307.19.10和7307.19.90)反倾销案做出终裁: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295%的反倾销税,对巴西涉案产品征收143%的反倾销税。该决定于2010年11月20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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