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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城区禁用分散燃煤供热锅炉

来源:http://win.mofcom.gov.cn | 时间:2010/11/10 16:43:40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发布人:
  • 小杨

为防止冬季空气环境质量下降,市环保局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各项指标达到空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的要求,城区范围内禁止燃用含硫量1.0%以上的煤炭,禁止使用分散燃煤供热锅炉。据了解,市环保局将严格煤炭管制,城区范围内禁止燃用含硫量1.0%以上的煤炭,禁止使用分散燃煤供热锅炉。强化脱硫设施的运转,燃煤电厂、钢铁企业和已安装高效脱硫装置的燃煤锅炉必须建立脱硫设施运行管理档案,准确记载并及时报送各项数据及非正常运行等情况。控制工业企业扬尘污染,城区及周边范围内禁止散料堆场露天存放,钢铁、水泥、焦化、陶瓷、煤炭洗选等行业的散料堆场必须封闭或上挡风抑尘墙。加强建筑施工和拆迁场地扬尘管理,城区内建筑施工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现场周边要设置1.8米以上围挡。拆迁过程中采取高压喷雾等有效措施防止扬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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