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公告,批准韩贸易委员会对中国输韩连二亚硫酸钠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终裁,自8月6日起对华涉案企业征收12.25-36.18%反倾销税,征税期两年。该案原审于2003年立案,涉案金额约550万美元。2004年做出终裁,对华企业征收11.78%-21.07%反倾销税。
专业提供各国海关进出口数据、各国贸易数据、产品进出口分析报告、 行业进出口报告、企业进出口报告、进口企业黄页、出口企业黄页等信息产品
有需求者请致电:010-89438819
QQ:529457141
微信公众号:CIE-DA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