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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经济是世界的新规则

来源:http://www.acs.gov.cn/ | 时间:2010/8/24 11:17:20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发布人:
  • 小杨

低碳经济是当今世界热炒的话题。它似乎是一个技术问题,或者经济发展模式问题,但低碳经济的背景和意义远不仅仅如此。也许它的背后是和联合国宪章、关贸总协定一样,是规制世界发展新格局的又一个新规则。

一、低碳作为一种新规则,美日欧已参与其中。历史证明,任何一种全球发展规则的确立,背后都是各个国家经济利益的角力与平衡。对于低碳经济这样每个国家都想抓住的机遇,它的开幕注定是一场更为惊心动魄的、国家和地区等各经济体之间智慧的较量。力推低碳经济的国家、国家集团已经有所准备,例如美国、欧盟、日本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就开始打造低碳经济的技术基础,提高能源效率,发展可再生能源。特别是欧盟各国,自1980年以来,在基本上没有增加化石燃料的前提下,实现了经济的持续发展。例如丹麦,自1974年开始率先实施开发和节约并重的能源方针,大力开发北海石油和天然气资源,积极开发本土的风能和生物质能,大力提倡节能和提高能源效率。到2005年,在30多年的时间里,以能源消耗零增长,保证了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按可比价格计算的GDP增长了3倍多,1990年和2005年相比,GDP增长了75%,而能源消费增长几乎为零。

二、我国将参与新规则的制定,必须走低碳发展之路

我们在过去的发展中,失去了参与制定联合国宪章、关贸总协定这样一些关系国家根本利益的国际大法的历史机遇,以至于在以后的许多情况下,出现了我们不喜欢它,但又不得不接受它的窘境。幸好我们参与了第三次有关世界新格局的规则制定,并且是重要的一方。应该重视这一历史机遇,本着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积极参与这一新世界规则的制定。

中国过去的高能耗、高污染、高投资的发展方式是难以为继的,是不可持续的。低碳经济对我国比对国际更重要。发达国家在过去30年的经济发展中排放增长不大,而我国从1980年到2009年,排放从6亿吨标准煤增加到了30亿吨标准煤。如果不加以约束,2020年或者30年后,排放总量再增加几倍是不行的,所以必须走低碳之路。这是我们自主选择的道路,除了这条路外,无路可走中国过去的高能耗、高污染、高投资的发展方式是难以为继的,是不可持续的。低碳经济对我国比对国际更重要。发达国家在过去30年的经济发展中排放增长不大,而我国从1980年到2009年,排放从6亿吨标准煤增加到了30亿吨标准煤。如果不加以约束,2020年或者30年后,排放总量再增加几倍是不行的,所以必须走低碳之路。这是我们自主选择的道路,除了这条路外,无路可走。

我国从2003年到2008年能源增长非常快,但是煤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基本没有改变,清洁能源只占7%~8%。目前日本的清洁能源比例是20%,欧洲是20%,美国30%,巴西在50%以上。我们低碳经济的竞争力很低。这种情况不改变不行。必须改变我们传统的思维方式,不能还在国内资源上做文章。国务院提出要把发展低碳经济的目标纳入“十二五”规划中,作为约束性指标。但更重要的是,要采用经济手段。低碳经济首先是一种经济,也就是说要用市场化手段,要制定更有利于推广的政策。地方政府要下决心,高碳产业像钢铁、水泥这些行业已经过剩了就不要快速发展了。必须要做好规划,要创造出好的发展思路。WTO之后,市场经济是唯一合法的体制,低碳经济也必须走市场化道路,必须服从市场规律。欧洲能在低碳经济上走这么远,是他们采取了碳交易制度,EUETS(欧盟排放贸易体系)制度,推动了低碳经济的发展。德国、丹麦等采取了新能源政策,造就了新能源产业。还应该注意的是,低碳经济不能找捷径,这是没有捷径的,要形成至少需要20年、30年的时间。欧洲都是花了30多年的努力才达到今天的程度。(来源:化工产业损害预警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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