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是:进出口服务网 > 新闻资讯

消费税加大地方炼厂成本 石油三巨头集中度将提高

来源:http://cccmc.mofcom.gov.cn | 时间:2010/7/5 17:03:10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发布人:
  • 小杨

1日起,《关于加强成品油消费税管理的意见》将在全国地方炼厂最集中的山东省正式实施。业内人士认为,《意见》将增加地方炼厂成品油的生产成本,从而有助于三大国有石油巨头市场份额提高。

《意见》明确,严格对企业外购的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油品的已税原料(指汽油、柴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资讯,行情))的税款扣除管理。

长期以来,山东地方炼厂靠购买沥青料,加工成燃料油,进而加工成终端产品——成品油,从而与三大石油巨头争夺山东和周边市场。此前,由于政策不明确,监管不严格,炼厂开沥青票就可以轻松避掉消费税。

息旺能源分析师刘传军指出,由于《意见》直指沥青料市场,避税操作被明确禁止,就意味着购买“沥青料”深加工的炼厂将面临成本骤增近700元/吨。

对此,山东一家地炼公司的董事长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时坦言,《意见》对公司影响是直接和明显的,公司正在紧张研究对策。

与这家公司一样,其他山东地炼也纷纷减产或停产“沥青料”,应对消费税管理“重拳”措施带来的市场利空。

由于地炼纷纷观望,沥青生产企业随之降低了产能。刘传军介绍说,目前山东“沥青料”日产量仅有1600吨左右,相比本月中旬5000-5500吨/天的产量,骤降了近七成。

“总的来看,这次利空政策出台,市场需要一个消化期,直至供需就会达到一个新的平衡点。就像2009年燃料油消费税骤增至812元/吨,短期对燃料油进口,生产打击很大,长期来看,市场终会趋于平衡。”刘传军说。(来源:上海证券报)

分享


专业提供各国海关进出口数据、各国贸易数据、产品进出口分析报告、 行业进出口报告、企业进出口报告、进口企业黄页、出口企业黄页等信息产品

  • 有需求者请致电:010-89438819

    QQ:529457141

    微信公众号:CIE-DATA

  • 扫二维码关注进出口服务网微信公众号关注公众号
网站简介 | 帮助中心 | 网站建设 | 订购广告 | 网站律师 | 付款方式 | 服务条款 | 隐私保护 |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010-89438819 京ICP备12042581-2
进出口服务网(www.ciedata.com)版权所有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