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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能对中国耗材企业发起337调查

来源:http://cccme.mofcom.gov.cn | 时间:2010/7/7 11:27:01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发布人:
  • 小杨

“佳能的确已向纳思达等多家企业提起了诉讼。”7月6日,佳能(中国)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资深人士在电话中回应求证。

6月29日,针对中国一些耗材企业在美国市场销售的激光打印机用鼓粉盒,佳能已于6月29日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以下简称ITC)提起了337调查和诉讼,指控后者涉嫌侵犯了佳能两项打印机硒鼓专利。“知识产权背后仍是产业竞争和商业利益之争。”一位业内资深人士说。

所谓337调查,是美国法律规定的独立于联邦法院系统的行政救济制度或者说是准司法救济制度,因这条制度最初来源于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而得名。337条款将进口中的不公平贸易做法分为一般性不公平贸易做法和有关知识产权的不公平贸易做法,但几乎所有的337调查案件都涉及到知识产权问题。

从可靠渠道了解到,佳能此次诉讼主要针对珠海纳思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思达),并包括了4家纳思达位于中国内地和中国香港的公司,以及两家关联公司以及位于美国的14家公司。

7月6日,记者致电纳思达公司多位相关负责人,其表示目前还没有收到来自佳能的起诉书。不过,记者注意到,该公司官方网站上刊登了一份声明,称其母公司珠海赛纳科技已获知被佳能诉讼,详细情况正在了解中。记者了解到,佳能通过多家律师事务所向ITC提起诉讼,按照相关程序,ITC将有30天的时间来决定是否受理佳能的这项诉讼请求。一旦ITC决定受理此案,将会向纳思达发来一份正式通知。

据悉,珠海纳思达生产的打印耗材产品,可以广泛应用在佳能、爱普生等品牌打印机上,由此直接剥夺了爱普生等企业原装耗材的市场,而这部分正好是其主要利润来源。显然,爱普生、佳能等企业陆续发起“337”调查的根本目的是产业竞争和商业利益之争。

“假如专利战略仅仅是为了保证企业对市场的垄断,驱逐其他企业竞争,则失去了专利战略真正的内涵。这种不公平的竞争是我们所痛斥的。”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秘书长于萱认为。

纳思达一位高层7月6日表示,佳能在ITC的此次诉讼只针对美国市场,其他国家和地区市场不受任何影响,中国纳思达公司和品牌并不涉案,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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