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6日,美商务部宣布部分调整我输美钢绞线产品反补贴税率,称此前公布的税率存在行政错误,具体调整情况为:法尔胜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的税率从8.85%调整为9.42%,其他中国涉案企业税率从27.35%调整为27.64%,新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税率仍为45.85%。
该案涉案产品海关税号为7312.10.3010和7312.10.3012。
专业提供各国海关进出口数据、各国贸易数据、产品进出口分析报告、 行业进出口报告、企业进出口报告、进口企业黄页、出口企业黄页等信息产品
有需求者请致电:010-89438819
QQ:529457141
微信公众号:CIE-DA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