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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部署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0/6/24 14:43:05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发布人:
  • 小杨

国家药监局17日发布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实施工作的具体步骤。

  根据通知,自今年7月1日至8月15日,相关人员将接受药品电子监管网的监管原理、数字证书的发放、生产企业入网相关准备工作、药品包装线改造相关知识、药品赋码印刷相关知识、药品电子监管网客户端操作方法、监管码扫描终端操作方法等方面的培训。培训工作由国家药监局统一部署,各省(区、市)药监局具体承办。

  通知指出,凡生产基本药物品种的中标企业,应在2011年3月31日前加入药品电子监管网,按规定做好赋码、核注核销和企业自身预警处理的准备工作。从2011年4月1日起,对列入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未入网及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参与基本药物招标采购。

  与此同时,相关药品经营企业应于2011年3月31日前按要求配备监管码采集设备,对所经营的相关药品通过药品电子监管网做好核注核销及预警处理工作。

  对已实施电子监管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按照《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建设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的通知》和《关于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通知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应做好药品电子监管网的入网管理、企业信息、药品信息等基础数据的维护,并对药品数量和流向进行实时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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