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ITAC)在其近日发布第332号报告书中,对原产地或进口来源地为中国的纺纱用聚酯纤维(STAPLE POLYESTER FIBRE,南非海关税则号码5503.20)反倾销调查做出终裁,并已获南非贸易工业部批准。
据此,南非发布了第33211号政府公告:自2010年5月28日起,对原产地或进口来源地为中国的该产品征收每公斤5.83兰特的反倾销税。但有如下例外:对浙江华盛(ZHE JIANG WAYSUN)公司生产和/或出口的该产品只征收每公斤0.93兰特的反倾销税;而对慈溪江南(CIXI JIANGNAN)、南通三嘉(NANTONG SANJIA)、四川汇维仕(HUVIS SICHUANG)和宁波大发(NINGBO DAFA)等四家企业所生产和/或出口的该产品则不征收反倾销税。(王京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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