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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一日起缅甸将对无证摩托车收归国有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0/6/18 11:41:21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发布人:
  • 小杨

《缅甸新闻》周刊6月16日刊报道:据铁道运输部公路运输局发布的公告获知,对缅甸国内的无证摩托车办理合法登记工作再次延至6月底,从7月1日起对无证摩托车将依法予以收归国有。

  从7月1日起被收归国有的摩托车车主如需要回摩托车,可以提出申请,按照摩托车的价值,缴纳适当的税款后可予以办理合法登记。

  无证摩托车在限定的期限内办理合法登记手续的规定一次次延期,自2009年12月至今已三次延期,但廉价的摩托车仍在不断非法进入缅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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