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欧盟《通用产品安全指令》(GPSD),2010年5月,欧委会共发布有效通报116项,比4月的145项下降20%。其中,根据GPSD第12条发布的严重危险产品通报99项,占比85%;根据GPSD相关规定发布的仅在欧盟成员国主管部门间进行传递的信息通报17项,占比15%;而本月欧盟RAPEX并未根据GPSD第11条发布一般危险产品通报。与2009年同期的150项相比,2010年5月的通报数下降了23%(见图1)。
下文将对2010年5月欧盟根据GPSD第12条发布的99项严重危险产品通报进行详细分析。 德国是本月发布通报最多的欧盟成员国 本月,共有21个欧盟成员国通过欧盟RAPEX系统发布了严重危险产品通报。其中,德国发布的最多,为16项,占比16%;其次为斯洛伐克和西班牙,均为10项,分别占比10%;法国为8项,占比8%,列第三位;奥地利和波兰略低于法国,均发布7项,分别占比7%。另外,本月发布通报的国家还包括:比利时、保加利亚、塞浦路斯、捷克、爱沙尼亚、芬兰、希腊、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立陶宛、马耳他、荷兰、葡萄牙以及英国。 玩具仍居榜首 本月,欧盟RAPEX共对15类产品发布了严重危险通报。其中,玩具,服装、面料及时尚用品,机动车辆,电器,儿童护理产品和儿童用具以及休闲/运动装置是位居前5位的产品类别,分别被通报35项、17项、11项、7项、5项和5项(见图2)。
同时,本月,在欧盟RAPEX发布的99项严重危险通报中,产品品牌和型号清晰的96项,占比88%。 受伤是最主要的危险类型 本月,欧盟RAPEX通报的产品主要因11种不同的危险类型而被通报。其中,产品因存在致消费者受伤的危险而被通报的为30项,占比28%,位居首位,而4月受伤也是位居首位的危险类型;其次适用较多的危险类型还包括:化学危险21项,占比20%;窒息14项,占比13%;勒杀11项,占比10%;触电危险10项,占比9%。 中国仍是危险品的主要来源国 2010年5月,通过欧盟RAPEX发布的危险产品通报中一半以上的产品(50项,占比51%)来自中国(包括香港地区);19项通报来自欧盟成员国,占比19%;而原产于其他国家(地区)的14项,占比14%;原产地不明的16项,占比16%。 而根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统计,5月,从欧盟RAPEX对华发布通报的国家看,斯洛伐克位居首位,共10项;从对华通报的产品看,玩具类产品被通报的最多,高达33项;从对华产品通报的原因看,受伤危险和窒息危险居多,分别为18项和15项;从对华通报采取的措施看,自愿或强制要求撤出市场的最多,共有36项。 经营者主动采取自愿措施的力度最大 本月,在欧盟RAPEX发布的严重危险通报中,经营者主动采取自愿措施的49项,占比50%,最多;欧盟成员国主管机构采取强制措施的48项,占比48%,位列第二;采取强制辅助于自愿措施的仅2项,占比2%,力度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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