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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低于国IV车或将无法销售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0/5/6 14:21:20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发布人:
  • 小杨

近日,工信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副司长确认,为应对更大幅度节能减排,有一项政策正在酝酿:从今年7月1日起,未满足国Ⅳ排放标准的新车将无法进入工信部的新车目录。明年7月起,低于国Ⅳ的乘用车将无法获得销售资格。不过该人士表示,该法规还在最后制定中。

据了解,此项政策涉及工信部、环保部等多个部门,由环保部牵头,具体政策是:从明年7月1日起,在国内销售的乘用车等轻型车辆必须符合国Ⅳ标准,未满足国Ⅳ标准的轻型汽车将无销售资格;从今年7月1日起,未满足国Ⅳ排放标准的新车将无法进入工信部的新车目录。

目前,环保部正处于最后敲定该法规的过程中。上述副司长表示,由于此事由环保部牵头,工信部不方便披露过多情况,一切以环保部即将出台的法规为准。记者了解到,环保部曾于去年1月就国Ⅳ排放标准实施方案征集意见,其中就曾提及轻型汽车将于今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国Ⅳ标准。尽管今年7月起全面实施国Ⅳ标准,但到时市场上已经存在的非国Ⅳ车型仍可销售,只是要进入工信部新车目录的新车型将必须满足国Ⅳ以上标准。

目前,国内仅有北京实施国Ⅳ标准,上海不久前才刚刚确认实施国Ⅳ,其他地区仍在实施国Ⅲ标准。分析人士表示,目前在全国推广国Ⅳ排放标准的确存在难度,难度主要在中石化和中石油等炼油企业需要更新炼油设备,此外汽车企业的动力总成技术升级也有资金和技术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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