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已向有关部门提出,希望提高石油特别收益金的起征点。”中国石油副总裁兼董秘李华林在4月1日举行的中国石油上海媒体会上作出上述表示。
“特别收益金”就是俗称的“暴利税”。当原油价到一定位置时,国家按一定比例向油企收取特别收入。按中国的特别收益金公式来看,目前的起征点为40美元/桶,油价越高企业缴纳的金额也越多。
根据中石油披露的数据,2008年原油价格暴涨时,中石油上缴了852亿元的特别收益金。而去年原油均价为60美元/桶,中石油缴纳的特别收益金大幅下滑到了200亿元。
李华林表示:“我们在向国家反映情况,希望国家提高起征点,减少公司特别收益金的支出。”
此前,全国政协委员、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牛越生在“两会”上提交了“关于提高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的提案。
据牛越生介绍,目前石油特别收益金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未体现石油企业生产成本,如受钢材等原材料生产成本刚性上升、老油田进入开采后期等因素影响,大多数油田原油成本已超过每桶40美元的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油田企业实际上已无“特别收益”可言。
全国人大代表、江汉石油管理局局长张召平曾指出,石油特别收益金自2006年3月征收以来,对于增加中央财政收入、补贴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带来了石油企业效益下降、竞争力削弱,建议提高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
关于是否提高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部分业内人士认为有一定合理性,但也有人激烈反对。
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3月10日指出,正是由于中石化、中石油的垄断高利润,国家才对其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的。“利润受到影响”,“没有生产积极性”等均不能作为上调起征点的充分理由。
“既然中石化、中石油都‘没有积极性了’,为什么还不开放这个市场,让‘有积极性’的企业来干呢?”韩晓平称。
财政部3月25日公布了2010年中央财政收入预算。其中“其他收入预算数”比2009年执行数减少516.37亿元,下降26.7%。主要原因是2009年清缴以前年度企业欠缴石油特别收益金415亿元,2010年则相应减少。(来源: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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