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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政府要求厂商在奶制品包装上标明成分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0/3/18 15:00:10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发布人:
  • 小杨

哈萨克斯坦各大媒体16日刊登了哈政府关于奶制品包装规格的新条例。根据这一条例,各大厂商必须在奶制品包装上标明成分。
  根据哈总理马西莫夫签署的上述新条例,除了牛奶以外,其他商品包装上必须明确标注奶制品的来源动物,如羊、马、骆驼等。如果奶制品不是由鲜奶直接加工而成,那么在商品包装的正面必须清楚标注“由浓缩乳稀释而成”、“由炼乳稀释而成”、“由全脂奶粉加工而成”或“由脱脂奶粉加工而成”等字样。
  此外,新条例明确规定,上述解释性字样必须跟奶制品名称使用同样字号的字体印刷。
  上述新条例是哈萨克斯坦政府为保障食品安全、确保消费者知情权和规范食品行业运作标准而制定的。新条例将在公布之日的6个月后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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