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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SC通过耐用婴幼产品新规定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0/3/1 14:57:41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发布人:
  • 小杨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于2009年12月16日一致投票(5比0)通过了一项新的规定,要求耐用婴幼儿产品的生产商建立并实施产品注册表制度。

  这项消费品安全最终规则是根据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CPSIA)第104(d)(1)条的要求制定的,它要求耐用婴幼儿产品的生产商:(1) 为每个产品附上一份邮资已付的消费者注册表;(2) 保留向生产商登记产品的消费者的记录;(3) 在每个产品上永久注明生产商的地址和联系信息、产品名称和型号,以及生产日期。最终规则对注册表的内容和格式进行了规定,并对通过互联网注册的方式提出了要求。

  新规则影响的范围包括18类婴幼儿产品:全尺寸婴儿床和非全尺寸婴儿床、幼儿床、高脚椅、钩接式座椅、浴凳、防护儿童的防护门或围栏、儿童围栏床、儿童固定活动设施、婴儿背兜、童车、婴儿学步车、秋千、婴儿提篮和摇篮、婴儿折叠椅、尿布台、婴儿浴盆、便携式婴儿围栏床以及婴儿背带。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认为这一新规则将大大提高产品注册率,从而更好地向消费者传达产品信息和通知,提升产品召回的整体效率。

  新规则针对其中12种产品将于法规在《联邦公报》上公布后180天生效,而其余6种产品将于公布后365天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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