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获悉,我国将采取多项措施,大力发展低碳能源。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请研究处理有关审议意见的函和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国务院关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措施。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国务院办公厅转报来的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印发给了常委会组成人员。
就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有关发展低碳能源、优化能源结构的问题,发展改革委的报告表示,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相关规定,启动了太阳能电站示范项目建设和“太阳能屋顶计划”。截至2009年6月底,全国风电装机达到1500万千瓦,在建规模1000万千瓦;全国浅层地温能供暖(制冷)建筑面积已达8000万平方米;全国农村水电装机容量达5400万千瓦。2009年新核准5座大型水电站项目,总装机容量500万千瓦。全国核准核电项目总装机2540万千瓦,在建规模1335万千瓦。我国的核电在建规模、水电装机容量、太阳能热水器集热面积和光伏发电容量均居世界第一位,风电装机也跃居世界第四。
发展改革委的报告表示,下一步,有关部门将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完善财税优惠政策,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加快低碳能源的利用和推广:
——在妥善处理好水电开发与环境保护、生物资源养护及移民安置工作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开发水电资源。
——逐步提高核电占一次能源供应比重,加快沿海地区核电建设,稳步推进中部缺煤省份核电建设,构建核电自主创新体系,推进现代核电工业体系建设。
——加快风电发展,逐步建立国内较为完备的风电产业体系。
——推进生物质能发展,加快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新型能源化等综合利用,在生物质资源丰富地区因地制宜建设以秸秆为燃料的发电厂和中小型锅炉。加快农村沼气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养殖小区、规模化养殖场沼气建设。在经济发达、土地资源稀缺地区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
——积极推进太阳能发电和热利用,在偏远地区推广户用光伏发电系统或建设小型光伏电站,在城市推广太阳能一体化建筑、太阳能集中供热水工程、建设太阳能采暖和制冷示范工程,在农村和小城镇推广户用太阳能热水器、太阳房和太阳灶。
——积极推进地热能和浅层地温能开发利用,推广满足环境和水资源保护要求的地热供暖、供热水和地源热泵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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