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世贸组织的智囊机构“全球贸易预警组织”今年1月8日公布的消息,伊朗海关总署于2009年7月27日发出104/73/214/113/83276/100211号的通知说,根据伊朗工业部的意见,为了保护本国的生产企业,凡是进口外国制造的伊朗品牌的产品,一律不许进口,并必须将产品退回原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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