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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3月1日起实施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0/3/1 14:02:11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发布人:
  • 小杨

经双方友好协商并书面确认,《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于2010年3月1日起实施,成为我国达成并实施的第8个自贸协定(含内地与港澳CEPA)。中国和秘鲁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谈判并签署自贸协定,又在后危机时代经济恢复初期开始实施自贸协定,必将有力地促进两国经济增长和友好合作,为中秘战略伙伴关系进一步增添实质性内涵。

  中秘自贸协定覆盖领域广、开放水平高。在货物贸易方面,中秘双方将对各自90%以上的产品分阶段实施零关税,可以说自贸协定实施后,中秘两国携手迈入了“零关税时代”。我轻工、电子、家电、机械、汽车、化工、蔬菜、水果等众多产品和秘方的鱼粉、矿产品、水果、鱼类等产品都将从降税安排中获益。在服务贸易方面,双方将在各自对世贸组织承诺的基础上,相互进一步开放服务部门。秘方将在包括研发、租赁、技术测试和分析、农业、采矿、快递、导游等90个部门进一步对我开放,我将在采矿、管理咨询、研发、翻译和口译、体育、旅游等16个部门进一步对秘开放。在投资方面,双方将相互给予对方投资者及其投资以准入后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和公平公正待遇,鼓励双向投资并为其提供便利等。与此同时,双方还在知识产权、贸易救济、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技术性贸易壁垒、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等众多领域达成广泛共识。具体情况可登录“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fta.mofcom.gov.cn)查询。

  据悉,中秘自贸协定谈判于2007年9月7日悉尼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期间,由胡锦涛主席与秘鲁总统加西亚共同宣布启动。经过八轮谈判和一次工作组会议,2008年11月19日,在对秘鲁进行国事访问期间,胡锦涛主席与加西亚总统共同宣布中国-秘鲁自贸协定谈判成功结束。2009年 4月28日,两国政府代表在人民大会堂签署了中秘自贸协定。

  中秘两国经济互补性强,近年来经贸关系发展迅速。目前,中国是秘鲁第二大贸易伙伴,秘鲁是中国在拉美第七大贸易伙伴。据我国海关统计,2008年,双边贸易额达7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4%,其中我国出口28亿美元,进口47亿美元。2009年,受经济危机影响,双边贸易额为64亿美元,同比有所下降,但仍明显好于我与全球贸易总体水平,其中我国出口21亿美元,进口43亿美元。秘鲁日益成为我在拉美主要的投资和贸易国之一。

  截至目前,中国已与东盟、智利、巴基斯坦、新西兰、新加坡、秘鲁签署并实施了自贸协定;完成了与哥斯达黎加的自贸区谈判;并正在与澳大利亚、海湾合作委员会(包括沙特阿拉伯、科威特、阿联酋、阿曼、卡塔尔和巴林6国)、冰岛、挪威等国家和地区进行自贸区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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