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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未按自贸区协定对缅商品实行免税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0/2/9 8:46:03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发布人:
  • 小杨

根据东盟自贸区协定,泰国自2010年1月1日起应对东盟成员国实行零关税。但据商人向商务部反映,缅甸自妙瓦底边境出口泰国的鱼、蟹、洋葱、鳝鱼、槟榔、芝麻、干鱼肚等食品,泰方仍然收取5%关税。经向缅甸商务部边贸司了解,缅甸出口泰国的商品按自贸协定都应享受免税。下月在泰国召开的缅-泰贸易会议上将就此进行讨论。
  东盟成员国之间的免税自贸协定规定:泰国、新加坡、印尼、菲律宾、文莱等国自2010年1月1日开始实行免税。缅甸、老挝、越南和柬埔寨四国将2015年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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