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案中,印度商工部向15家中国企业和2家墨西哥企业发放了调查问卷,其中6家中国企业和2家墨西哥企业应诉,并递交了调查问卷。这7家中国企业是: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North China Pharmaceutical Company, China PR)、阿拉宾度(大同)生物制药有限公司(Aurobindo (Datong) Bio-Pharma Co. Ltd.)、张家口吉斯特—布罗卡德斯制药有限公司(Zhang Jia Kou Gist-Brocades Pharmaceutical, China PR)、张家口帝哈制药有限公司(Zhang Jia Kou DHA Pharmaceutical Co. Ltd.)、帝斯曼贸易(上海)有限公司(DSM Trading (Shanghai) Co. Ltd.)、华北制药集团倍达有限公司(NCPC Beta Co., Ltd.)。
在本案中,张家口吉斯特—布罗卡德斯制药有限公司、张家口帝哈制药有限公司、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北制药集团倍达有限公司和阿拉宾度(大同)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向印度商工部申请获得市场经济地位,但印度商工部在初裁中未给予任何一家中国企业以市场经济地位,并以结构价格计算中国涉案产品正常价值。
2009年7月,印度对原产于中国和墨西哥的青霉素G钾盐以及对原产于中国的6-氨基青霉烷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印度对原产于中国和墨西哥的青霉素G钾盐以及中国的6-氨基青霉烷酸
作出的反倾销初裁结果
涉案产品 海关编码 |
原产国 |
出口国 |
生产商 |
出口商 |
临时反倾销税率(美元/BOU) |
29411010 |
中国 |
中国 |
张家口吉斯特—布罗卡德斯制药有限公司 |
帝斯曼贸易(上海)有限公司(DSM Trading (Shanghai) Co. Ltd.) |
0 |
华北制药集团倍达有限公司 |
华北制药集团倍达有限公司 |
2.1 |
|||
除上述中国企业外的其他企业 |
3.8 |
||||
中国 |
除中国、墨西哥外的任何国家(地区) |
任何 |
任何 |
||
除中国、墨西哥外的任何国家(地区) |
中国 |
||||
墨西哥 |
荷兰 |
Fersinsa GB, |
DSM Anti-Infectives B.V. |
3.31 |
|
墨西哥 |
墨西哥 |
除上述墨西哥企业外的其他企业 |
|||
墨西哥 |
除中国、墨西哥外的任何国家(地区) |
任何 |
任何 |
||
除中国、墨西哥外的任何国家(地区) |
墨西哥 |
||||
涉案产品 海关编码 |
原产国 |
出口国 |
生产商 |
出口商 |
临时反倾销税率(美元/千克) |
29411050 |
中国 |
中国 |
张家口帝哈制药有限公司 |
帝斯曼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10.27 |
华北制药集团倍达有限公司 |
华北制药集团倍达有限公司 |
18.38 |
|||
阿拉宾度(大同)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阿拉宾度(大同)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16.45 |
|||
除上述中国企业外的其他企业 |
18.54 |
||||
中国 |
除中国外的任何国家(地区) |
任何 |
任何 |
||
除中国外的任何国家(地区) |
中国 |
专业提供各国海关进出口数据、各国贸易数据、产品进出口分析报告、 行业进出口报告、企业进出口报告、进口企业黄页、出口企业黄页等信息产品
有需求者请致电:010-89438819
QQ:529457141
微信公众号:CIE-DA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