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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全面实施质量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0/1/8 15:58:32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发布人:
  • 小杨



  2009年7月30日消息,食品、药品生产、销售相关责任人出现严重违法行为,可能会受到最长10年不得“入行”的惩罚。今年9月1日起,上海将在药品、餐饮、化妆品领域正式实施“黑名单”制度,这在全国相关行业内尚属首次。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均会被记入本市的相关企业和个人信用系统。 中新社发 绍常 摄

  从今天举行的中国“全国质检工作会议”上获悉,中国将全面实施质量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

  二0一0年中国质检系统将大力推进企业质量诚信系统建设,加快整合质量安全信息资源,完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健全信用评价和信息发布机制;探索生产许可证管理、监督抽查、执法打假与企业质量信用监管的联动机制,全面实施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严厉惩处质量失信行为,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据了解,中国质检系统将采取一系列举措,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大力推进质量振兴,提升中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措施主要是:制定质量发展规划,编制质检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探索建立质量兴省工作绩效评价系统,推动质量兴省工作深入开展;建立完善质量状况分析制度,进一步做好质量竞争力指数研究与测评工作,建立产品质量安全综合评价考核指标。

  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局长王勇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引导企业增强质量法制观念,强化质量安全责任意识,研究对不同产品、不同规模的生产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全面提升中国质量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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