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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全年调控油价使社会负担减轻400亿元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0/1/29 16:30:02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发布人:
  • 小杨

国家发改委1月28日在其网站上公开表示,因全年调控油价全社会负担减轻400亿元左右。

发改委当天刊登了《2009年价格工作回眸之四》一文。该文章指出,2008年底以来,国内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

国家抓住金融危机发生后国际石油价格大幅下跌的有利时机,于2008年12月出台了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方案,为实现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市场接轨奠定了必要的制度基础。

2009年5月,国家发改委又出台了《石油价格管理办法》,使国内成品油价格监管制度更加科学、规范、透明。

通过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方案,提高了成品油消费税的单位税额,并一次性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

截止2009年底,已有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等13个省取消了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撤销收费站(点)1400多个,累计减少了约7.74万公里收费公路里程,有效地降低了车辆通行成本和物流成本,促进了流通和消费。

对于市场瞩目的成品油定价机制运行情况,发改委表示,该机制一年来取得较为理想的效果。其主要表现为:基本理顺了成品油价格,有效地保证了成品油供给。

而经过多次调整后,目前汽、柴油出厂价格分别比改革前每吨提高了620元和290元,基本理顺了成品油价格,极大地调动了炼油企业积极性;另外也促进了市场竞争,保护了消费者利益。新的价格机制将汽、柴油实行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和最高批发价格,不再设定价格下限。

近期,国内多个城市的汽柴油价格出现了降价情况,这与国内需求有所减少、国际原油油价大跌后市场调价可能性增加等因素有关,也是国内成品油价改革的最好体现。

招商证券研究员汪刘胜就表示,中国能源价格必然会要走市场化道路,而不是一味的控制,只有反应市场供求状况的机制才对市场效率起到更大的促进作用。除了石油价格之外,未来的新能源价格如太阳能以及其他生物质能源的价格,相信也会更加趋于市场化,尽管现阶段这类价格还未出台或部分出台,需要政府有相应的支持政策后才能推出。

发改委还表示,2009年二季度以来国家综合考虑国内经济复苏形势等因素,对国内油价进行适当调控。

初步统计,因全年调控油价,全社会负担减轻400亿元左右。同时继续坚持实行石油企业上下游利益调节、相关行业价格联动、对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石油涨价收入财政调节(石油特别收益金)等四个配套机制,有力地保障了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协调健康发展和低收入群体的正常生活。

“新机制也提高了全社会的节油意识,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发改委称,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实施后,规范了交通税费制度,公平了社会负担,同时成品油价格略有上升,鼓励消费者节约用油,引导企业加强节油技术研究,促进石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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