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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通过法规禁止进口美国牛肉高风险部位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0/1/7 10:12:01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发布人:
  • 小杨

据“中央社”报道,备受瞩目的美国牛肉修法1月5日在台当局“立法院”三读通过,禁止牛肉高风险部位进口,两个月来的纷扰终告落幕。由于修法违反与美国的议定书,会议决定“朝野”及行政机关应共同面对国际压力。

  “食管法”修正后规定,“包括虽非疫区而近10年内有发生牛海绵状脑病或新型库贾氏症病例之国家或地区牛只之头骨、脑、眼睛、脊髓、绞肉、内脏,及其它相关产制品”,不得制造、加工、调配、包装、运送、贮存、贩卖、输入、输出、作为赠品或公开陈列。

  因此,岛内民众担忧内脏绞肉等6项高风险部位,“修法”采明文禁止,并有10年限制期间,但只要10年内没有发生狂牛症,美国牛肉进口将不受条文限制。

  “院会”另通过两项附带决议,一项是“行政院”此次扩大进口美国牛肉,民众尚有疑虑,为降低民众疑虑,再进一步“立法”加以限制。未来如因这些限制而引起国际压力,“朝野”政党及行政机关应共同面对克服。

  另一项为为确保民众健康并让消费大众都能安心,依本次修正条文所定地区所进口之牛肉及其相关产制品应严禁30月龄以上牛只之牛肉及相关制品进口,应严加确定查察,唯有未满30月龄牛只之牛肉及其相关产制品始可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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