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2日,加拿大竞争局发布了“加拿大产品”(Products of Canada)和“加拿大制造”(Made in Canada)的非食品产品的新标签准则。根据该准则,从2010年7月1日开始,加拿大竞争局将对标注“加拿大产品”和“加拿大制造”的非食品产品实施新的更严格的标签要求。由于这种标签向消费者传达了该产品是在加拿大制造的信息,新指南通过规定以下要求澄清了如何适当地使用该标签:
产品必须在加拿大进行最后实质性转变;
声称“加拿大产品”的产品必须有98%在加拿大直接制造或生产;
声称“加拿大制造”的产品将仍然为51%在加拿大直接制造或生产,并随附一个表明该产品含有进口成分的合格声明。
加拿大竞争局已于2009年秋季对本准则草案举行了公众咨询会,并在起草最终准则时考虑了咨询会上收集的意见。该文件将取代先前的“加拿大制造”声明产品准则。新准则将于2010年7月1日生效,在这之间的过渡期,加拿大竞争局仍按照原先的准则进行。
加拿大竞争局是一个独立的执法机构,其目的在于通过保护和促进竞争市场、让消费者获得知情选择来促进加拿大的繁荣。该局主要负责《消费品包装与标签法案》(the Consumer Packaging and Labelling Act)、《竞争法案》(the Competition Act)和《纺织品标签法案》(the Textile Labelling Act)和《贵金属标记法案》(the Precious Metals Marking Act)的实施。虽然这些法律并没有明确要求在产品上识别其原产国,它们包含有禁止虚假或误导性表述的条款。加拿大竞争局将这些准则适用于原产国声明以确定该声明是否符合,并根据相关法律的虚假或误导性表述条款实施相应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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