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12月11日发布关于制革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出台七条政策措施优化行业结构,到2011年,将淘汰落后制革产能三千万标张,行业准入门槛也将提高。
根据意见,将依法取缔违法违规小制革,淘汰年加工三万标张以下的制革生产线;严格限制投资新建年加工十万标张以下的制革项目;淘汰落后技术和能力,到2011年,淘汰落后制革产能三千万标张;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杜绝新增落后生产能力,防止落后生产能力变相转移。
工信部称,制革生产布局比较分散,企业规模小、数量多,行业规模以下企业约有一千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任务仍然较重。中国将在环保、土地、信贷、工商等相关政策与产业政策相互衔接配合,切实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此次结构调整也兼顾到节能减排目标。工信部称,制革行业水重复利用率仅为百分之五左右,年废水排放量约一点二亿吨,部分企业污染物排放仍存在超标现象。根据政策目标,到2011年,制革行业循环用水的企业数量达到百分之五十,与2007年相比,制革单位耗水量降低百分之十。
政策措施还包括加大畜牧业政策扶持力度,稳定原料皮供应;支持承接转移的制革集中生产区建设;鼓励企业参与“真皮标志生态皮革”认定,提升品牌影响力等。
数据显示,2008年中国制革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七百八十八家,从业人员十五万人,工业总产值一千亿元,成品革产量六点四亿平方米,占全球成品革总产量的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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