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东盟自由贸易区协定的规定,东盟六个老成员国包括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新加坡和文莱将从2010年1月1日起将属于正常产品的棕榈油产品包括粗制棕榈油和精制棕榈油(关税代码1511.10和1511.90) 、粗制棕榈仁油及精制棕榈仁油(关税代码1513.21和1513.29)的关税全部降为零(只有菲律宾将粗制棕榈油和粗制棕榈仁油的关税保持在3%的水平),而四个新成员国包括柬埔寨、老挝、越南和缅甸则将在2015年将棕榈油的关税全部降为零。
泰华农民研究中心分析了全球棕榈油市场状况及印尼和马来西亚的棕榈油出口潜力后发现,按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框架将棕榈油关税减至零是泰国的最适当选择,因为如果再推迟落实,泰国可能必须向受损的东盟国家尤其马来西亚和印尼进行赔偿,但必须密切跟踪其后续影响,即泰国降低进口关税和取消进口配额后,从具有棕榈油生产和出口潜力的印和马来西亚进口的棕榈油产品将大量涌入泰国市场,因为印尼和马来西亚的精制棕榈油价格比泰国低20%(泰国粗制棕榈油价格与马来西亚的价格挂钩),而零关税将使进口成本下降。
泰华农民研究中心预期,泰国扩大从印尼和马来西亚进口精制棕榈油,将使泰国精制棕榈油厂商受到直接打击,同时也将间接影响粗制棕榈油的收购,最终影响种植棕榈的农户。不过,以精制棕榈油为原材料的下游产业和棕榈油产品消费者则因原料和产品价格下降而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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