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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经济增长是当务之急
“社会市场经济是我们经济政策的主导思想,我们将尽全
力去捍卫。”这是协议的卷首语。执政党坚定奉行社会市场经济并认为,当前的首要任务是克服经济下滑,实现一个新的稳定的和充满活力的增长。鉴于目前经济危机的形势,只有通过减税和降低劳动附加成本来重建百姓的消费信心和企业的投资信心,否则政府将犯下历史性错误。同时,政府财政预算要厉行精简,要更加透明。要努力扩大就业,改革就业市场体制。要加大对企业的贷款力度。执政党还郑重表示,国家鉴于金融危机对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参与只是暂时性的,现在已经在考虑制定政府退出计划。文件还明确提出反对贸易保护主义。
二、 减税是新政府的主要承诺
执政三党的竞选纲领中均提出了减税政策。自民党更是强调
减税是同联盟党合作的基础。因此,各党在大选胜利后也在努力实现自己的竞选承诺。
“税收政策就是增长政策,”“更多的可支配收入是个更多居民消费和企业投资的前提条件。”执政党将改革税制,使其变得“简单、低税率和合理”。执政党追求的目标是使劳动附加成本(各种社会保险,即养老、医疗、失业和护理保险的保费)控制在工资的40%以内。
上届政府决定的所得税减税措施将继续执行,即从
此外,在执政期内将为中等和低收入家庭以及有子女的家庭减税,共计240亿欧元。为此,抚养子女费家庭所得税免税额将从
个人所得税要改成分级税率,具体额度和级数有待相应政策尽快出台。计划
企业税改革将从
继承税税率将降低。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的继承遗产税税率将下降至15%—43%。另外,联邦政府将同各州政府研究把有关继承税税率、抵扣额度等权力移交地方政府。
有关降低增值税问题,联盟党和自民党尚未达成一致。自民党要求取消(地方政府收取的)营业税,而协议中联盟党未予回应,文字表述为“政府将成立新的委员会研究地方政府财政问题,即如何用提高销售税税率和在个人所得税及公司所得税中引入地方政府附加来取代营业税。”
自民党要求取消地方公用事业企业销售税的免税优惠。但各地方政府反对,并以提高公用事业收费相威胁。因此执政协议中仅表述为“将致力于使地方所属和私营公用事业企业平等竞争。”
为提升竞争力,一些行业的增值税应可享受减免。其中自
上述措施将为德国经济注入一剂强心针,执政党希望以此带领德国经济走出危机中。
三、 努力消除投资障碍
为促进德国私人投资,新政府将努力做好下面几项工作:
——消除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使法律得到切实执行。政府将扩大标准控制委员会(NKR)职权。到2011年,政府将努力把公民和法人的法定办事成本比2006年净减少25%。为此,
——改善企业融资环境。“德国中小企业不能总是贷款难”。
新政府将对“德国基金”的贷款、担保以及机制和支付条件重新评估。国家、地方和贷款机构应共同帮助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解决贷款难问题。政府将研究建立一个反应迅速、手续简便的“小企业流动资金扶助基金”。
——改革破产法。破产法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要赋予银行
监管机构更多权限,尽早介入金融机构的重组。破产企业的庭外重组治理程序和贷款金融机构对破产企业重组程序的尽早介入值得重点研究。
四、 稳定削减预算支出
新政府支持稳定的预算。削减公共债务才能减少利息支出,
才能有利于未来。金融危机是上届政府预算支出大增,现在要予以修正。前述经济增长促进措施将促进就业,而每减少10万失业者,国家预算及社会保险负担可减轻20亿欧元。新政府视下列要求为预算“铁律”:
——预算支出的增长必须慢于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
——国家接手承担的任务须严格检视其必要性
——政治目的的实现要更多地衡量其质量而不是数量
——社会保险的发展须纳入公共借债规则考虑。
——所有财政收入原则上都要纳入整体预算
因此,核电站延期关闭所得的发电收益及碳排放权交易收入要纳入财政预算。
五、 劳动和社会福利政策变化不大
新政府明确支持集体劳动合同自决权,认为其地位优先于国
家法定工资规定。明确拒绝实行统一的法定最低工资标准。现有的部分行业法定最低工资标准将于2011年10月之前重新评估,看是否损害新的就业机会。如果造成损害,则应予以取消。应立法禁止违反道德的工资收入。鉴于人才缺口,德国将努力吸引更多外国高技术移民。
拟撤销现有三百多个负责社会救济金(Hartz IV)事务的由地方政府和联邦劳动局共同组建的专门机构。今后地方政府负责救济金领取人的生活照料和住房,联邦劳动局负责发放救济金并介绍工作。
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没有变化。根据法规,2010年底前的费率为毛工资的2.8%,从2011年起上调至3%。
退休年龄并未提及,上届政府通过的退休年龄提高至67岁的规定应继续执行。本届政府计划在任期内将东部和西部的养老金制度统一起来。
六、 大力扶植中小企业
新政府“视400万中小企业为社会市场经济的核心,工业、
手工业、商业、服务业和自由职业是德国增长、就业和职业教育的发动机。”政府将大力改善中小企业的整体生存环境,致利于修订有利于中小企业的国际会计准则。联邦政府将会同各州政府考虑实施创新奖励计划。
政策性银行要向中小企业贷款倾斜,加快审批速度。政策银行法将据此予以修订。
七、 能源政策有新动向
2010年新政府将出台一项新的能源纲要,能源供应要达到清
洁、可靠、价格可承受。继续推进新能源发展,提高能效。目标是使可再生能源占到总量的一半以上。
新政府计划在满足“执行国内和国际的严格安全标准”的前提下延长现有核电站的运营年限(上届政府规定将完全退出核能利用),但不允许新建核电站。
要大力发展海上风力发电园,鼓励生物能源开发。重新支持生物燃料的开发。
要使能源企业透明竞争。为此将建立一个能源市场透明化机构,它拥有所有相关信息,及时向消费者通报价格构成详情。
八、 外贸政策更加务实
外贸为德国长久的经济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做出了巨大贡献。新政府反对任何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主张继续开放市场。新政府将大力支持德国企业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
世界经济和贸易需要清晰的规则,需要公平的参与机会。德国认同WTO在世界贸易中的重要职能,支持“多哈回合”尽早达成协议。WTO规则应予扩充,WTO总干事参与的贸易争端调解机制的效率要提高。德国将积极推进同贸易繁荣国家之间的自贸区建设,要削减非关税壁垒。
对外经济和发展援助要密切协同。发展援助的政策性决定要考虑德国经济界,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利益诉求。
德国特别欢迎外国投资,将修改相关法规来吸引投资者。
出口信贷、投资和贷款的担保审核程序将缩减。有关环保领域的出口信贷担保的审批唯一标准是适用经合组织的环保规定。
要修订德国《外贸法》和《外贸条例》,以使德国出口上同欧盟及世界其它出口商在同一水平上竞争。
继续实行军备出口审批制度。军民两用产品的出口将同欧盟其他国家的规定相协调,不能使德国企业利益受损。
稳定的国外原料及能源供应是德国对外经济政策追求的一贯目标。
九、 对外发展援助趋向保守
价值观和利益要体现在德国对外发展援助政策中。在此,法
制国家建设和人权是两大题目。
德国发展援助的政策性目标是扶贫和联合国千年发展计划。在“授人以渔”的理念下,德国将加大对发展中国家的农业援助。此外,良政、教育、卫生、农村发展、环保、防止气候变化也是德国发展援助的主要领域。
同新兴国家的合作重点是法制国家建设、环保和防止气候变化以及自然科学交流。
德国对外政府贷款要首先考虑受援国的偿还能力。只有受援国做到了财政透明、治理腐败、整顿经济才可考虑免除其债务。
以上是德国新政府的主要经济政策。新政府可谓踌躇满志。文件出台后,德国经济界表示了欢迎。但反对的声音也很大。德国五大经济研究所称,该协议中的财政部分无异于“自杀”。人们普遍对能否弥补预算漏洞表示怀疑。
但正如德国总理默克尔所说的那样,“联合执政协议不是保证书,但它提供了成功的机会”。
(信息来源:驻德国经商参处子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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