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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商业部将继续执行原料进口规则

来源:http://www.mofcom.gov.cn | 时间:2009/11/17 9:34:12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发布人:
  • 小杨

据泰国《世界日报》11月16日报道,泰国商业部常务次长然荣主持饲料原料监管委员会议后表示,会议上通过黄豆渣、玉米饲料及鱼粉进口措施,以便厂商2010年进口原料生产饲料。

然荣透露,2010年将继续执行今年的原料进口规则。以黄豆渣进口规则为例,进口关税仍从4%减至2%,且不限制进口数量,但规定进口比例,避免影响国内农民,制订进口数量必须与国内原料的使用数量相等。

玉米饲料进口方面,规定进口期限为201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止,且必须经由泰国商业部堆栈机构负责进口,制定玉米饲料的进口标准为湿度不超过14.5%。

鱼粉方面,没有规定进口数量,但制订进口标准,必须含蛋白质不少于60%。然荣说,以上规则将在近期提交至饲料原料监管委员会研审,预测明年进口黄豆渣数量约210万吨,国内使用量约31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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