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联社11月10日报道,韩政府当天审议了关于修改《畜产品加工处理法》的决议。 根据决议,如发现特定国家和地区屠宰、加工、包装、运输和销售的畜产品损害健康或可能损害健康时,农业食品管理部门可禁止进口和销售。修订案还规定,负责家禽类和食用肉检查检疫的官员,每年都需接受屠宰检查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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