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今日举行通气会,介绍平均工资统计改革情况。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国家统计局决定从今年起正式建立年度私营单位工资统计抽样调查制度,将私营单位纳入工资统计调查的范围。(中国新闻网10月27日)
今年8月国家统计局公布了我国上半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统计数据,数据显示上半年收入大幅度增加,但是这一统计数据立刻在网络上遭到质疑,广大网友认为工资被增长,认为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字与老百姓的切身感受很不符合。应该说当时广大网友的质疑是正确的,这不27日,某研究咨询集团发布的最新调查结果显示,金融危机以来,八成城市家庭的收入无增长,且今年前5个月的收入下滑趋势比去年更明显。就连国家统计局27日公布的有关数据也证实了广大网友感受的科学性,2008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7071元,只相当于现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平均工资的58。4%。
事实上国家统计局的人均工资增加数据并没有造假,也不是统计方法不科学,不过统计方法的确存在一定的缺陷和问题,统计方法的缺陷之一是统计范围比较窄,就是统计部门没有将私营企业在岗职工工资纳入统计范围。但是,事实上人均工资统计范围窄并不是工资被增长感受的根本原因,根源在于我国的贫富差距过大,广大中低收入群体的人均工资被极少数的高收入人群的人均工资拉高了,才导致广大中低收入人群感觉自己的人均工资被增长了。其实即使统计局以后将私营企业职工纳入统计范围,广大老百姓的工资被增长的感受仍然存在,只不过工资被增长幅度没有现在这么大,工资被增长的感受没有现在这么深而已。
要彻底改变公众工资被增长的感受,根本措施在于彻底改革当前全国性人均收入的统计模式,而不只是简单将私营企业职工纳入统计范围。笔者建议:一是以省市为单位,统计各省市的常住人口人均收入,其中应将农民工纳入其工作地所在省统计。二是以全国人口为单位,按照行业和职业划分,统计全国和各省的各行业、各职业从业人员的人均收入,这个数字是能够比较准确反映人均收入的真实水平。三是以社会各阶层为单位,统计全国各阶层的人均收入,这种统计模式的有效性、科学性和参考价值远胜于包括私营职工工资在内的全国性人均收入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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