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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18号 关于对部分汽车及配件编码调整的公告

来源:商务部 | 时间:2008/9/4 12:56:36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发布人:
  • 小杨

【发布单位】商务部、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07年第18号
 【发布日期】2007-02-27
 【实施日期】2007-03-01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政策规定,现对《2007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及《2007年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中“汽车(包括成套散件)及其底盘”的HS编码进行调整(调整内容见附件),并于2007年3月1日起实施。

  新编码实施后,原《2007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及《2007年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100号)中“汽车(包括成套散件)及其底盘”的HS编码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2007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调整一览表



                                商 务 部
                                海 关 总 署
                             二○○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信息来源:外贸司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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