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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全力保障抗震救灾用机电设备进口工作

来源:商务部 | 时间:2008/9/9 8:47:50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发布人:
  • 小杨

 5月12日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商务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尽一切可能创造便利条件,简化手续,全力、快速做好与抗震救灾有关的机电产品的进口工作,确保抗震救灾应急用机电产品尽早运达灾区。通知要求,抗震救灾用通信设备、医疗器械、工程抢险设备、消防器材和防疫设备等涉证机电产品的进口,可凭民政部、国家地震局、接收援助或捐赠的归口部门及省级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优先办理,保证立等可取,涉及招标的,可免于招标。

  为支持四川等灾区的卫星通讯联络工作,商务部改变以往对二级机构转报进口申请进行核准的常规程序,直接受理抗震救灾用卫星通讯设备用户的进口申请。截至5月21日,据不完全统计,地震发生后,经商务部紧急批准进口的卫星通讯设备已达2140余套。其中包括中宇卫星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进口的手持卫星电话1100套;北京中交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进口的海事卫星电话和手持卫星电话等应急通信设备1040余套。其中大部分通讯设备已完成报关,紧急输送至救灾前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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