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公告了《商贸企业信用管理技术规范》(SB/T 10444-2007),该标准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和引导企业进行信用管理制度建设的行业标准。商务部市场建设司负责人就标准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您谈谈标准出台的背景
答: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商业信用体系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重要性日益明显,针对我国商贸企业普遍存在的赊销坏帐、账款回收期较长、管理费用高等问题,商务部于2005年起组织有关单位起草《商贸企业信用管理技术规范》推荐性行业标准。目的是希望通过该标准,指导企业改进信用管理技术,优化信用管理流程,提高信用管理水平,降低经营风险。
问:请您谈谈标准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答:《商贸企业信用管理技术规范》规定了商贸企业信用管理的相关术语,对企业开展信用管理工作的方法和必备的技术手段提出了规范要求。标准的主要特点一是将企业信用细分为“社会信用”和“经济信用”,据此对商贸企业提出了不同的信用管理要求。社会信用管理要求企业不断完善信用文化建设,增强企业的核心凝聚力和社会责任感,获取社会和公众的认可。经济信用管理要求企业在经济信用活动中规范企业信用行为,增强融资能力和防范信用风险能力,在提高企业竞争力的同时全面规避信用风险。
二是标准内容实现了与发达国家的接轨,将经济信用管理的范围确定为“企业信用输出的信用管理、企业信用输入的信用管理、企业供应商的信用管理”。不仅为商贸企业提升信用管理提供了技术依据,也为上游供货商考察企业信用状况,降低交易风险提供了参考。
三是标准参照了大量非商贸企业的信用管理经验。由于商贸企业服务于各行各业,为保证标准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标准汲取了食品、电子、能源、电力、医药等行业中有影响力企业的信用管理经验,因此非商贸企业也可参照使用。
四是标准参照企业销售工作流程和采购工作流程,把企业的信用管理流程划分为前期管理、中期管理和后期管理三个阶段,并对在每一阶段企业开展信用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技术方法,以使企业在执行信用管理标准过程中做到流程清晰,操作规范,责任明确。
五是标准从企业管理的角度,提出了企业内部信用管理绩效考核的评价指标,并强调企业应在信用管理过程中不断进行管理程序评审、管理效果测量分析和管理流程的改进,通过自我更新不断调整信用管理政策和流程,达到企业信用管理的最佳效果。
问:商务部将如何推动标准实施
答:推荐性行业标准《商贸企业信用管理技术规范》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保证标准实施效果,市场建设司将会同部内相关司局及有关单位,做好标准的宣贯和培训工作,帮助企业迅速掌握标准的主要内容和信用管理的方法,使他们能尽早从自身管理实际出发,完善本企业的信用管理体系和信用管理流程。待条件成熟后,我们将支持有关单位成立认证机构,采取认证认可方式加快商贸系统的信用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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