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商务部、国资委、外交部联合召开全国处理境外纠纷及突发事件电视电话会议,商务部长陈德铭表示,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妥善处理和有效防范企业对外投资合作过程中出现的境外纠纷和突发事件,促进我国走出去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近年来,我国对外投资合作业务快速发展,规模日益扩大,截至2008年3月底,我国共有5164家境内投资主体在172个国家和地区设立境外企业1.2万余家,投资总额1131亿美元。在建对外承包工程项目近4000个,合同额1940亿美元,在外各类劳务人员74.26万人。在开展对外投资合作的过程中,我国企业壮大了自身实力,提高了跨国经营管理水平,也为所在国经济增长、就业和税收做出了积极贡献,促进了双边政治和经贸关系的发展。
陈德铭表示,我国对外投资合作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必须坚持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但随着“走出去”的快速发展和外派人员的不断增加,也需要进一步落实管理责任制和加强制度建设,维护良好的经营秩序。“走出去”的企业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遵守国内外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当地公益事业,与所在国社会各界和谐相处,为促进东道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把对外投资合作工作推到健康发展、规范发展的轨道上来。
陈德铭说,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已原则通过《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下一步将抓紧制订出台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经营资格、项目投(议)标、质量安全等配套规章制度,形成完整的对外承包工程管理体系。商务部将建立经营企业黑名单制度,凡经营资格年检通不过、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扰乱经营秩序的企业,要列入“黑名单”,按规定进行处罚,并不受理其申办项目投(议)标许可和申请享受国家优惠政策。要改革外派劳务选派制度,建立统一、权威的覆盖城乡的外派劳务报名和招聘网络,扩大正规渠道,堵住非法渠道,制止“私招乱募”。
陈德铭强调,选派劳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管理政策,严禁高额收费、乱收费和收取保证金,要按照合同范本签订劳务合同,必须向劳务人员如实介绍境外工作生活条件和工资待遇。要为国内派出人员及当地雇员提供符合法律规定及双方合同约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工作条件。近期,各地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外派劳务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外派劳务黑中介和非法劳务派遣机构,对于“只招不派”、“只派不管”、层层招募乱收费、收取保证金或押金、不培训就派出等违规行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的规定,对相关企业及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商务部副部长陈健、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外交部部长助理翟隽等在会上发言。
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相关负责人以及部分中央企业负责人出席了北京主会场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国资、外事等相关部门及有关企业负责人参加各地分会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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