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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要求做好成品油价格上调后市场运行调控工作

来源:商务部 | 时间:2008/9/9 9:36:42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发布人:
  • 小杨

 近日,商务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做好成品油价格上调后的市场运行调控工作,切实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掌握油价上调后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等主要生活必需品及重要生产资料价格变动情况,加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百货商场等流通环节监督检查,严防借机哄抬物价、搭车涨价、变相涨价,维护市场秩序。倡导流通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挖掘内部潜力,降低经营成本,努力稳定商品价格,最大限度地减轻成品油价格上调对流通环节价格水平的影响。

  通知还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建立和完善地方储备制度,加强冷库等储备设施建设,强化重要商品储备日常管理。指导批发市场、超市、百货商场等流通企业积极组织小包装米、面、油及肉、禽、蛋等重要商品货源,生产、流通企业要在维持正常经营库存的基础上适当增加一部分应急库存,切实提高重要商品紧急调运和投放的快速反应能力。进一步落实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加快建立市、县两级预案。通知强调,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预置必要措施,保障低收入居民、大专院校学生、少数民族群众等特殊群体的消费需求。

  通知还就解决鲜活农产品卖难等方面工作做出了部署。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开设产销对接平台,为种植大户、经纪人、农业协会、龙头企业等提供供销信息、采购快讯等服务。协调当地交通运输部门,切实落实 “绿色通道”政策,为鲜活农产品顺畅流通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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